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耒阳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条件 耒阳购房划片入学信息
来源:耒阳人才网 日期:2019-12-03 浏览

即将进入六月,马上迎来孩子幼升小、小升初了,每年的这个时候,家长们都要像打仗一样拼人脉拼资本想给孩子找个好学校,自从城区学校划片入学后,家长们的目标变成拼命一生在耒阳城里买套房,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啊!买了房就安心的享受入学指标了吗?重要的还要有不动产权证!不动产权证!不动产权证!

耒阳购房划片入学知识要点必须知道:

问:持共有不动产权证(或房屋产权证、房屋预告登记证)的业主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入学指标?
答:持共有不动产权证(或房屋产权证、房屋预告登记证)的业主,共有人之间系祖孙、父子(女)、母子(女)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。

问:非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是否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?
答:根据上级政策和《耒阳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》(耒教通〔2018〕75号),我市适龄儿童本人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,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。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。

问:二手房业主子女可以享受入学指标吗?
答:二手房业主(含继承、赠与的业主)子女入学,如果前业主没有享受入学指标,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前业主已经享受入学指标,则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。

问:耒阳实验中学初中招生是如何操作的?
答:实验中学是按照“对口直升”和“多校划片”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。锡里小学、五里牌小学、七岭小学、火田小学、三顺中心完小等学校的小六毕业生是“对口直升”实验中学,中心城区其他小学是按“多校划片”的方式进行招生。“多校划片”的方式为“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学、指标到校、微机派位”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提前为每所小学下达微机派位计划。微机派位时依据派位计划数和学生报名人数进行,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派位计划数时,计算机派位系统将报名学生自动分配到实验中学,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实验中学。

耒阳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全文

一、招生政策解读

1.小学一年级入学按什么方式进行?

小学严格实行划片就近入学,耒阳市政府按照“相对就近”的原则,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招生区域。学校根据适龄儿童(少年)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,依据“房户一致”优先原则,在划定区域内按生源排序顺序(有房有户、有房无户、无房有户、无房无户)接收学生,安排入学;若本区域内学校学位不够,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剩余的城区公办小学就读。

2.2018年耒阳市小学毕业生有多少?城区小学升初中的基本政策主要有哪些?

①2018年,全市约有小学生毕业生19453人,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11563人(不含外地回耒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)。

②公办初中入学:按照单校划片(对口升学)和多校划片方式进行。多校划片的方式为“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学、指标到校、微机派位”。

3.2018年耒阳市初中毕业生有多少?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多少?录取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?

2018年,全市约有初中毕业生17639人?(不含外地回耒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)。今年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为8980人。普通高中招生坚持“尊重志愿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录取的主要依据是:以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、综合素质评价等第、考生志愿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为录取依据。

二、家长疑问解答

1.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?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〉办法》和《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(今年为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)。

2.从外地回耒阳就读学生如何办理入学手续?

①义务教育阶段

小学一年级: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,若在城区购房且实际居住的,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身份证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(或房屋产权证、网签合同)等相关材料于5月2日——18日到实际居住区域内小学登记,5月21日——31日审核证件,再由学校按照《耒阳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》(耒教通〔2018〕75号)相关要求进行招生。

初中一年级: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,若在城区购房且实际居住的,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身份证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、不动产权证(或房屋产权证、网签合同)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于6月20-28日到教育局基教股(414室)登记验证,再由基教股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。

其他年级外回学生,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,若在城区购房且实际居住的,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身份证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、不动产权证(或房屋产权证、网签合同)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于8月25日到教育局基教股(418室)登记验证,再由基教股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。

②高中教育阶段

高中一年级:原则上要求报名参加耒阳中考,再统一划线录取。若未参加本市中考,跨省的需经省教育厅同意、跨地级市的需经衡阳市教育局同意、跨县(区)的需经耒阳市教育局同意。

其他年级:到接受学校按转学办理。

3.实验中学初中招生是如何操作的?

实验中学是按照“对口直升”和“多校划片”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。锡里小学、五里牌小学、七岭小学、火田小学、三顺中心完小等学校的小六毕业生是“对口直升”实验中学,中心城区其他小学是按“多校划片”的方式进行招生。“多校划片”的方式为“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学、指标到校、微机派位”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提前为每所小学下达微机派位计划。微机派位时依据派位计划数和学生报名人数进行,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派位计划数时,计算机派位系统将报名学生自动分配到实验中学,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实验中学。

4.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如何招生?

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招生按照“自愿报名、免试入学、录满为止”的方式,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段进行。

民办学校必须遵守《义务教育法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进行。民办学校要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公示招生计划、招生方式和招生程序。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,严禁以培训机构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。民办学校主要接收本地生源,首先满足城区学生入学,如有富余学位,必须依据“准出”和“准入”原则,在征得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“准出”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“准入”后方可跨区域招生。

5.想到民办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应该怎么做?

①报名。家长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,携带户口簿、房屋产权证或在城区有稳定居所的证明材料(“小升初”学生带小学生素质报告册),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报名,每人限报一所学校。②面谈。民办小学根据招生计划,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,录满为止,不需举行面谈。民办初中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,报名学生如数录取,若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,学校以面谈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。5月21日—25日,学生携带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参加面谈。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,通过活动考察、面谈交流等方式,从行为习惯、学习习惯、团队合作、实践能力、身心素质、兴趣爱好、家庭教育等方面,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。③录取。5月28日—31日,民办初中根据面谈情况录取。④确认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且被录取的,学生、家长须与民办学校签订《民办学校招生承诺书》(一式三份,初中学校一份,学生家长两份),6月11日—15日,学生或家长将《招生承诺书》上交毕业小学,由毕业小学汇总造册后统一上交教育局审定,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。民办学校上报预录名单,市教育局审定预录名单,确认最终录取结果。⑤发放入学通知。7月15日,由招生学校给录取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,下学期凭通知书报到注册。

6.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想去公办初中就读的应该怎么做?

①没有初中部的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,市教育局已按照“划片招生”的办法将其纳入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。②有初中部的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,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,不愿升入本校初中部的,向学校递交申请,由学校6月15日前汇总报教育局,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。

7.持共有不动产权证(或房屋产权证、房屋预告登记证)的业主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入学指标?

持共有不动产权证(或房屋产权证、房屋预告登记证)的业主,共有人之间系祖孙、父子(女)、母子(女)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。

8.非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是否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?

根据上级政策和《耒阳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》(耒教通〔2018〕75号),我市适龄儿童本人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,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。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。

9.二手房业主子女可以享受入学指标吗?

二手房业主(含继承、赠与的业主)子女入学,如果前业主没有享受入学指标,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前业主已经享受入学指标,则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。

10.人才引进、投资客商子女入学该怎么办?

①个人申请。②单位审核。申请人携带申请书,并提供相关材料到市经济开发区或人社局进行审核,如情况属实,由市经济开发区或人社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入学建议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③登记安排。申请人携带申请书、户口簿、监护人身份证、实际居住证件和市经济开发区或人社局开具体的入学建议于5月20日到市教育局基教股登记,基教股安排就近入学。④发放入学通知书。7月15日由市教育局基教股通知录取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。

11.我市高中学校将如何进行特长生招生?

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确定(一中60人、二中65人、四中60人、武广实验高中60人、师大附中分校60人),音、体、美等各科具体招生人数由招生学校确定,招考和录取工作在基教股和体卫艺股监督下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。

12.2018年耒阳市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有哪些新的调整?

①计分科目及分值:今年中考计分科目成绩总分为1000分,其中英语学科满分由120分调整为100分,体育学科满分由50分调整为60分,艺术、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不再计入中考总分。

②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指标:定向指标以往只分配到农村初中,今年则是具体分配到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初中学校。

13.今年中考志愿如何填报??志愿填报要注意哪些事项?

考生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5日,登陆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自主填报志愿。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2个。普通高中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,没有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。志愿经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,各考生及家长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。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,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、诱导、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,也不得以承诺或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或预录协议。严禁学校和教师违背考生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。

14.今年高一新生如何录取?有哪些特别要注意的地方?

省示范性高中招生:①统招生。由教育局根据统招生招生计划、学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划定分数线。②定向生。面向各初中学校未上统招线的考生,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定向招生计划、学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划定各校分数线。城区学校定向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统招线50分,未完成的定向计划,由城区学校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;农村学校定向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统招线100分,未完成的定向计划,由农村学校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定向招生先按志愿录取上线考生,若未录满,再录服从志愿考生。(农村初中是指三中、四中、实验中学、蔡子池中学、鹿峰学校、实验中学铁路园分校和城区民办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。)③录取方式。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、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。根据志愿优先、分数优先,择优投档录取。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(含C等)以上,才具有省示范性高中录取资格。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结束后,空余计划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志愿,从高分到低分补录。④被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的学生,必须在7月16日—20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、缴费、注册手续。学生按志愿录取后,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,也不得另择他校就读,否则不予注册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学生本人、家长和接收学校承担。

一般普通高中招生:①公办高中。由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、招生计划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成绩划定分数线,并参照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方式,确定录取学生名单。录取学生必须在7月16日—20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、缴费手续,否则视同放弃录取,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报到情况和招生计划,从报名学生中择优补录。特长招生可参照省示范性高中特长招生办法进行。②民办高中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学校举办普通高中。民办普通高中由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,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,确定录取名单。③教育局将根据初中毕业人数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普职招生分流最低控制线,严禁普通高中学校(含公、民办普通高中)招收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。④学生按志愿录取后,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,否则不予注册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学生和相关学校负责。

15.今年的中考和高中招生时间表是怎样安排的?

根据《衡阳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》,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日—5日,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6日—18日,7月上旬中考成绩揭晓,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。

16.2018年耒阳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有哪些措施?

一、严明招生纪律。严格执行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“十条禁令”:禁止无计划、超计划招生、超班额编班;禁止“打招呼”、“批条子”、“开后门”违规提出择校、择班要求;禁止在招生工作中出具虚假的房产、用工、户籍等证明及其他以权谋私、弄虚作假的行为;禁止收录线下生、借读生、人籍分离、空挂学籍、学籍造假和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;禁止招生工作中乱收费和搭车收费;禁止违规提前招生、违规跨区域招生、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、招收其它学校已录取公示的学生、借助培训机构等中间方违规招生、买卖和变相买卖生源;禁止招生中虚假宣传、隐瞒招生信息、曲解招生政策、劝导学生弃考、干预学生自主填报志愿、拒收本服务区内应收的学生入学;禁止各种影响大班额化解工作进程的“不作为、乱作为”行为;禁止激化招生矛盾,将招生问题、矛盾扩大化;禁止其他违反中小学招生政策的行为等。

二、加大督查力度。市教育局成立由纪检、监察、督导、基教、民管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督查组,进行巡视、督查,以规范招生行为。督查结果予以及时通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。

三、建立约谈制度。凡是在招生过程中不听招呼违规招生的学校,市教育局局长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。

四、完善举报制度。设立举报电话。纪检、监察室0734-4338295,基教股0734-4324016民管办0734-4857629,接受大家监督,受理社会举报的学校、培训机构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。

五、强化责任追究。按照“属地管理”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?“谁审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强化学校“一把手”的责任,发现问题,视情节轻重,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、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。对学校给予限期整改、通报批评、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年终目标管理考评“一票否决”等处理。对民办学校给予警告、限期整改、核减招生计划、停止招生、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;民办培训机构违反政策,责令停止招生,吊销办学许可证,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。